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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章 这个副本有点怪(下)

第二百二十章 这个副本有点怪(下) (第2/2页)

又过了十分钟。
  
  汤姆逊给徐云的肩膀缠上了最后一圈绷带,盖上酒精瓶盖,对他说道:
  
  “现在感觉怎么样?”
  
  徐云试着转了转肩膀,虽然手臂上依旧还有些许疼痛感,但至少比一开始要好多了:
  
  “没那么痛了,真是太感谢您了,汤姆逊先生。”
  
  汤姆逊脸上的表情依旧没什么波动,无所谓的摆了摆手道:
  
  “小事情而已,不必太放在心上。”
  
  说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云,继续道:
  
  “另外...罗峰先生,如果你的身子没有大碍,那么我们也差不多可以分别了。”
  
  “......”
  
  眼见汤姆逊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关系,徐云连忙摆出了一副有气无力模样,苦笑道:
  
  “汤姆逊先生,如今天色将暗,这儿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这也太危险吧。”
  
  “你让我一个人走在这荒郊野外,我还不如直接躺回那坑里就地埋了好呢,那样多少还能留个全尸叻。”
  
  说着他指了指马车,说道:
  
  “所以能让我借宿几天吗?我会支付生活费的!”
  
  汤姆逊闻言朝四下里看了几眼,脸色闪过一丝犹豫。
  
  虽然他不太愿意和徐云再扯上关系,但诚如徐云所言,眼下的环境确实不太适合一个人独行。
  
  先前在捡柴火的时候,他曾到不远处的高坡上眺望过一番。
  
  这里地处英伦大岛北方,位于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交界处。
  
  地广人稀不说,周围还有很多沼泽湿地。
  
  没错,沼泽。
  
  地理没挂科的同学应该都知道。
  
  英国位于亚欧大陆西北端,受大西洋环流气候的影响,全年温和湿润,年平均降雨量约1100毫米。
  
  水资源丰富有利于植物生长,发展农业的潜力大,但也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。
  
  例如积水会挤占土壤的氧气空间,导致农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畅。
  
  时间久了会根茎腐烂,乃至农作物死亡。
  
  长年累月之下,英国便出现了很多沼泽湿地。
  
  其中英国东部的滨海泥沼面积达2000平方公里,西南萨默塞特平原洼地面积达到了650平方公里。
  
  北部虽然沼泽总面积不大,但零散的沼泽数量却极多。
  
 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顿山战役中,苏格兰军队便在沼泽地里损失大半,最后被爱德华国王率领的英军彻底击溃。
  
  当时若是没有那片沼泽。
  
  道格拉斯带领的苏格兰骑兵或许还能与英格兰一战,那样后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说了。
  
  天时地利这四个字儿,有些时候真不是说着玩的,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过车的人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。
  
  在这种背景下。
  
  如果没有向导或者地图,一个人外出独行,确实还不如直接躺那坑里来的痛快。
  
  想到这里。
  
  汤姆逊不由看了徐云一眼,问道:
  
  “罗峰先生,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?”
  
  徐云早在汤姆逊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点,因此当即回道:
  
  “去伦敦。”
  
  “伦敦?”
  
  汤姆逊眉头微微一皱,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样?
  
  不过很快,他眉头便松了开来。
  
  应该只是巧合而已。
  
  伦敦毕竟是目前整个英伦乃至欧洲最繁华的城市之一,外人对其心向往之倒也正常。
  
  就像后世那些北漂沪漂一样,自殖民贸易开始后,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员涌入伦敦。
  
  接着他又看了眼徐云的风衣和肤色,猜测道:
  
  “你去伦敦做生意吗?”
  
  徐云装作憨厚的摇了摇头:
  
  “遵父母之命去拜会一位长辈,顺便看看能不能在伦敦找个工作,甚至扎根在伦敦。”
  
  “您恐怕有所不知,我不是家中嫡子,没办法继承家业,只能外出求生了.....”
  
  汤姆逊见说迟疑片刻,不动声色的看了眼身边的威尔,最后下定决心道:
  
  “既然如此,你这几天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。”
  
  “穿过前方的怀特库姆山,再过三天左右就能抵达一处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镇,到时候我们在镇上分别,没问题吧?”
  
  三天。
  
  这个时间不算不长,但总比立刻被赶走要好很多,因此徐云立刻答道:
  
  “没问题,多谢您了,汤姆逊先生。”
  
  与此同时。
  
  徐云扶着伤口绷带的右手掌心,顿时微微一紧。
  
  他注意到了汤姆逊口中的一个词:
  
  丹弗里斯镇。
  
  丹弗里斯镇,这是丹弗里斯-加洛韦地区的行政中心。
  
  在后世,它隶属于苏格兰地区的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。
  
  它地处地处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边界,南面与英格兰坎布里亚郡接壤,面积很广。
  
  徐云之所以对这个小镇有印象,是因为镇上有座儿童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·马修·巴利的雕像。
  
  当年徐云在留学的时候,曾经和女朋友搭乘火车来过這裡,在小镇的广場上撒过狗粮。
  
  如今时过境迁。
  
  徐云初恋的女儿已经上初一了,徐云却还只是个单身狗,真是个悲伤的故事。
  
  至于另一座怀特库姆山嘛......
  
  徐云就不太了解了。
  
  但它的发音也具备很典型的苏格兰音调,与丹弗里斯镇互相印证之下,足以确定他们目前的所在地:
  
 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接处,英伦大陆的北方腰部区域。
  
  因此汤姆逊和威尔的来向要么是爱丁堡,要么就是格拉斯哥。
  
  另外在汤姆逊上绷带的时候,徐云曾经借着身位优势,用餘光打量过车厢内的情况。
  
  虽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,但他却注意到了两袋外露的土豆和面包。
  
  这种规格的袋子徐云曾经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见过,足够两个成年人吃一个星期左右。
  
  算上其他一些没被发现的物资,不算水源补给,大概够凑合个十天上下。
  
  如果排除汤姆森是李长寿附体,特意准备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。
  
  那么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彻斯特这两个地方从地图上移除了。
  
  他们的目的地近则伯明翰,远则......
  
  伦敦!
  
  而这种一次性准备十天口粮的行为显然有些奇怪,似乎是做好了不与外界交流的打算。
  
  加上对方带着火枪、铲子的举动......
  
  很明显。
  
  这两人的身上,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秘密。
  
  传说中的复仇戏码?
  
  还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游历?
  
  或者是两个私奔的基佬?——毕竟这里是英国嘛。
  
  随后徐云晃了晃脑袋,将心绪收回了现实,对汤姆逊问道:
  
  “对了,汤姆逊先生,我还没问过您的全名呢。”
  
  “毕竟救命恩人的名讳都不知道,实在是太失礼了。”
  
  汤姆逊此时正在招呼着威尔劈柴,闻言头也不抬的说道:
  
  “名字没什么好说的,不过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......”
  
  “我叫威廉.汤姆逊。”
  
  ..........
  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  
  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。
  
  我推的书只要不太监就必然上架起飞,那么是不是有一种可能,我的运气被他们吸走了呢.....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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